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关键环节,也是连接田间地头与百姓餐桌的重要关口。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经营秩序,压实经营主体责任,高邮市立足实际、精准施策,以“三个明确”为抓手,全面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筑牢从批发市场到零售终端的食品安全防线。
一、明确准入范围,把好“进场关”
高邮市首先从源头入手,清晰界定必须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用农产品品类和重点区域。方案明确,辖区内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及生鲜门店等各类经营场所,凡销售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禽蛋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用农产品,均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规定。针对重点品种建立动态管理目录,结合季节消费特点和风险监测数据适时调整补充,确保监管紧跟消费热点和风险变化。在入场环节,要求市场开办者与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从制度层面拧紧准入“总开关”,坚决杜绝来源不明、质量存疑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二、明确查验标准,把好“验证关”
准入管理的核心在于查验有据、执行有标。高邮市统一制定并下文明确了食用农产品入市销售的查验标准,要求销售者必须提供并留存足以证明产品合格的相关凭证。具体分为三类情形:一是对具备检验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的,凭有效凭证入场;二是对无相关证明的,须经市场开办者现场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三是对畜禽产品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水产类重点查验产地来源和运输过程管控情况。高邮市还为重点农贸市场统一配备了快检设备和试剂,实现入市即检、检出风险品种即时下架封存并启动溯源,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消费者,确保准入管理的操作标准在基层落地生效。
三、明确主体责任,把好“溯源关”
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不是某一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协同发力的共同体。高邮市以“三个明确”为契机,进一步厘清各方职责,压实全链条主体责任。市场开办者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查验并留存入场凭证、开展日常巡查和快检筛查;销售者对其销售产品的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如实记录品种、来源、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监管部门履行监督指导和抽检执法职责,定期开展准入管理专项检查。高邮市还积极推行电子化追溯手段,引导经营主体将追溯信息接入本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大幅提升了风险发现和应急处置效率。
“三个明确”环环相扣、协同推进,既厘清了各方责任边界,也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提供了可操作、可检查、可追责的实践路径。下一步,高邮市将继续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以更严密的准入制度和更高效的技术手段,牢牢守住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全力保障广大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心。